校属各部门、各单位:
按照省政府办公厅、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精神,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、安全稳定和卫生防疫等工作;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。
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
2023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