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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
2019-12-02 08:59  

院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日常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
1.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、总结、规划、计划和决议等文件;组织拟定全校性的行政规章制度;负责以学校和院长办公室的名义发布行政法规及各类重要文件。

2.负责院长办公会及全校性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,做好会议记录,整理印发纪要;负责做好会议决定及院长批示事项的督办与情况反馈工作。

3.负责检查、督促校行政各项决议、决定、重要工作部署和院长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,并向院长报告。

4.负责围绕学校工作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,组织相关调查研究,及时收集学校行政工作动态信息,提出工作方案和建议。

5.负责定期协调召开校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,定期编写校区管理工作简报;负责校领导校区管理工作简报传阅、批示落实及督查督办工作。

6.负责上级行政部门来文的收发、拟办、呈批、传阅、催办和归档工作;负责校内行政公文审核、编号、印制及归档工作;负责各类教育信息数据的收集、汇总、报送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日常性对外联络和公务接待工作。

8.负责保管、使用学校印章和院长的签字印章;负责各二级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、管理,开具对外行政介绍信。

9.负责拟定发布作息时间调整、放假通知,协调落实各部门、各单位假期及特殊时期的值班安排。

10.负责学校行政办公室和龙子湖校区会议室、报告厅使用管理工作。

11.负责学校办公设备配备的审核工作。

12.负责学校公务车辆和学校办公电话的管理与调配工作;负责学校报刊、信件等邮品的分发工作。

13.会同党办、档案馆做好学校大事记有关工作。

14.负责学校合同分类及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对内对外涉及法律事务的协调和处理。

15.负责处理校内涉及行政工作的来信、来访事宜。

16.负责办理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办公事务和校务公开相关工作。

17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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